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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遴选福州科技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2025-10-31 11:58: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突破包括战略新兴产业、具身智能与新业态、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径与目标、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领域,我司拟发起设立福州科技产业基金,并公开招募具备相关产业经验及优秀投研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现拟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系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于2019年4月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公司,主要职能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稳健推进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开展运作。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福州科技产业基金(以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3亿元,可分期出资。

3.出资金额及比例:福州金控及其关联方出资不低于30%,基金管理人需至少已募集到拟设立基金首期认缴规模的40%,并提供前述规模的出资承诺函或其他出资证明文件,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方向为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光电技术、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等领域。基金投资覆盖项目标的全阶段,以成长期和成熟期为主。早期项目投资不高于基金总规模20%。

5.存续期限:9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可延长2次,每次1年。

6.返投要求:基金投资于福州市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福州金控和其管理基金出资额的1.5倍。

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关联主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3亿元,至少有3个成功投资退出的案例(含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员投资成功案例)。

(四)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按一定比例入股拟设立的参股基金。

(八)具有国家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并且近三年主要管理团队稳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基金发起人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流程

1.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参股设立基金时,应提交相应材料。

2.申报材料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受理,经综合审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8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收件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gloriahuang116@foxmail.com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8楼

联系电话:15005916796 

联系人:黄小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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