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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海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2026-10-08 11:31:25

为深入贯彻海上福建与海洋经济强省战略,落实《“十五五”“海上福建”建设规划》关于提升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能力、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推动资本精准赋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涉海企业成长,助力福州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产业生态,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起设立丝路海运基金,并公开招募具备相关产业经验及优秀投研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系福州市金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于2019年4月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编号:P1069692),主要职能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稳健推进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开展运作。

二、拟设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丝路海运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下同),可分期出资。

3.投资方向:以船舶运力、船舶修造、港口科技等海洋经济领域的企业为主。

4.存续期限:10+2年,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延长期2年。

5.返投要求:投资于福州市域内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福州国资平台实际出资额的1倍。

三、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基金管理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司资质

  1.管理机构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2.管理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管理机构应具有海洋经济领域投资经验。

  4.管理机构应具有国资基金管理经验。

  (二)投资及管理团队

1.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团队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合规风控方面

  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信誉情况

  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五)投资管理

1.管理过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功退出。

2.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产业链资源对接等服务。

四、申报流程

1.管理机构申请参股设立基金时,应按照附件1和附件2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2.申报材料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受理,经综合审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五、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18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收件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fzsctgszp@163.com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8楼

联系电话:18810333278  

联系人:丁小姐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建丝路海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福建丝路海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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