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现计划在福州智汇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下设子基金,并公开招募具备优秀投研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智汇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福州智汇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首期到资1亿元,由福州市金榕集团所属创投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项目来源包括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内外双一流高校等技术源头单位推荐,或由两院院士以及获得“长江学者”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正式推荐等,优先支持落地闽侯县、高新区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基金的设立旨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杠杆效应,整合高校科研资源与金融资本优势,打通“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通道,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拟设子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认缴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方向:聚焦福建省重点布局的高端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注重“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主要投资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其他优质专精特新、新质生产力创新项目。
4.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10年,前7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
5.返投要求:返投福州市项目比例不低于我方出资金额的1倍。
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关联主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3亿元,至少有3个成功投资退出的案例(含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员投资成功案例);
(四)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具有国家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并且近三年主要管理团队稳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基金发起人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流程
1.管理机构申请参股设立子基金时,应提交相应材料,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2.申报材料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受理,经综合审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子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8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收件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13615037018@163.com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8楼
联系电话:13615037018
联系人:陈小姐
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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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zsjkjt@163.com
电话:0591-83332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