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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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2025-12-01 14:53:04

为推动我市在光学光电、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助力福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司计划发起设立福州市光电产业发展基金,并公开招募具备相关产业经验及优秀投研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市金控集团基本情况

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经福州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注册资本50亿元。其前身为福州市榕兴财务公司,拥有30多年发展历史,是福州市财政金融投资管理的唯一综合平台。

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州创投”)成立于2013年12月,系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于2019年4月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编号:P1069692)。作为福州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日常运作管理机构,福州创投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围绕福州市“四大经济”“十六条重点产业链”“八个未来产业”,秉承“政策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着力当好“资本放大器”“资源汇聚器”“项目推进器”,全力推进福州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基金基本要求

1.基金名称:设立名称中原则上需包含“福州市”“光电”等相关字样,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2.基金规模:基金规模3亿元。

3.投资方向:重点围绕光学光电、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进行投资。

4.注册地:福州市。

5.返投要求:原则上,基金投资我市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我司出资额的1倍,具体返投认定标准以相关协议为准。

6.出资比例:本基金我司出资比例不超过30%,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出资比例不低于20%,剩余出资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7.其他要求:基金管理机构应配合我司做好基金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基金管理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二)至少有5名具备10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不少于10支,累计投资规模不低于50亿元;在福州投资项目不低于3个;至少有10个成功投资退出的案例,累计退出金额不低于50亿元。

(四)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五)在福州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为本基金至少配备1名了解福州当地产业情况并常驻福州的关键人士。

(七)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八)基金管理机构及关联方出资比例不低于20%。

四、申报流程

1.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管理上述基金时,应提交相应材料。

2.申报材料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受理,经综合审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福州创投公司将及时与相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五、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两者内容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发起的各类基金管理机构招募,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8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电子版申请材料发出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收件时间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3.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752284399@qq.com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8楼

联系电话:13665050876  

联系人:熊先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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